今年3月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。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法,菏泽市文物研究院精心策划、多措并举,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,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。
深入学习是有效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的基础,为此,菏泽市文物研究院精心组织开展系统学习。一方面,组织开展全体职工学习专题活动,确保学习全覆盖。在专题学习中,专家与业务骨干深度解读法律条文,结合实际案例剖析重点难点,让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易懂。另一方面,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学习纳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在活动中,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带头深入研讨,分享学习心得,为后续宣传工作筑牢理论根基。
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作为菏泽市重要的文化和旅游盛事,吸引着大量游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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